咸宁市供销社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咸宁市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咸宁市供销社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供销社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总体收支情况说明
二、决算收支分类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的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咸宁市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革和发展。
(三)按照政府授权和委托,对化肥、农药、农膜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棉花、防汛物资、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行业实行行业管理,对重要农产品收购、调拨、储备等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边销茶定点生产企业边销茶的生产和销售,对果品、土产日杂、茶麻传统行业指导。
(四)会同公安机关审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协同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管理。
(五)指导全市供销社和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员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兴办农村综合服务站、庄稼医院等服务组织,引导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社,发展商品生产基地;组织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建立信息服务网络,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进行农产品流通,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组织兴办合作经济龙头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全市供销事业和合作经济的发展。
(六)负责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管理监督、保证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保护和扶持各级供销社、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有关政策,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供销合作社、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协同各级供销社、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合作,促进合作经济的繁荣。
(八)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县级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设立、合并、分立与终止事项,配合县(市、区)党委对县级联社正、副主任的考核和管理;监督、检查各级供销合作社和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各级政府委托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咸宁市供销社是全市供销社、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组织,由市政府领导,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预决算编报范围为市社机关本级。市供销社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办、人事教育科、财务资产科、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监事会办公室和老干部科。咸宁市供销社预决算编报范围为机关本级,核定编制人数33人,其中事业编制27人,工勤编制6人。2017年年末实际在职人员25人(其中事业编制19人,工勤编制5人,以钱养事1人),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1人),遗属1人。2017年度,本单位调入1人,新招录2人,调出1人,退休人员去世1人。
第二部分 咸宁市供销社2017年部门决算表
(另附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供销社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总体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市供销社收入为668.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2.92万元,其他收入(单位代发退休人员退休金)145.17万元。与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808.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3.86万元、公益性人员工资及社保拨款4.53万元)相比较,减支140.30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7月起退休人员中39人参保上线转入社保发放养老金,另外6人(退休中人)由本单位代发养老金至11月,12月起本单位退休人员45人均参保上线转入社保发放养老金,不再由本单位代发。
2017年实际支出为668.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支出为522.92万元;其他支出(单位代发退休人员退休金)145.17万元;无结转结余,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与201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801.83万元相比较,减支133.74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7月起退休人员中39人参保上线转入社保发放养老金,另外6人(退休中人)由本单位代发养老金至11月,12月起本单位退休人员45人均参保上线转入社保发放养老金,不再由本单位代发。
二、决算收支分类情况说明
(一)按功能分类
1.收入情况
2017年市供销社总收入为668.09万元,其中: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2080505)30.81万元;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2080506)5.65万元;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科目编码2080704)2.24万元;④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科目编码2080705)2.94万元;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科目编码2082501)2.00万元;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科目编码2089901)145.17万元;⑦商务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科目编码2160201)440.91万元;⑧商务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科目编码2160299)14.00万元;⑨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编码2210201)18.49万元。⑩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科目编码2210202)5.88万元。
2.支出情况
2017年市供销社总支出为668.09万元,其中: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2080505)30.81万元;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2080506)5.65万元;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科目编码2080704)2.24万元;④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科目编码2080705)2.94万元;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科目编码2082501)2.00万元;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科目编码2089901)145.17万元;⑦商务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科目编码2160201)440.91万元;⑧商务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科目编码2160299)14.00万元;⑨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编码2210201)18.49万元。⑩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科目编码2210202)5.88万元。
(二)按支出性质分类
1.基本支出
2017年市供销社基本支出668.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67.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10万元,代发退休人员养老金支出145.1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0.82万元。
2.项目经费
2017年市供销社无项目经费支出。
(三)按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
2017年市供销社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支出318.20万元,其中: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工资94.62万元;机关在职人员津补贴141.70万元;机关在职人员奖金8.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27.46万元(含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支出2.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8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6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74万元(含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支出2.9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7年市供销社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支出94.86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4.8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017年市供销社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决算支出249.07万元,其中:离休费10.00万元,退休费支出190.94万元,生活补助0.65万元,住房公积金24.69万元,提租住房补贴9.16万元,物业服务补贴6.6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7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
2017年市供销社其他资本性支出决算支出5.96万元,全部为资产购置支出。
三、 “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3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国内接待费2.3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国(境)外接待费。
本单位2017年度决算支出数为5.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90万元(含年中按政府要求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发生的商务接待费用1.1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市供销社无人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年初保有量1辆,年末保有量1辆;国内公务接待共计39次、接待人数222人(含本单位陪同人数);商务接待10次,人数97人。
较2016年相比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比上年度决算数减少0.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21万元,国内接待费增加1.16万元(含新增国内招商引资商务接待费用1.15万元)。“三公”经费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本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运行经费支出100.8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主要为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19.09万元、培训费支出12.04万元(其中与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组织部联合组织赴浙江大学开展供销社综合改革培训11.40万元)、水电费6.54万元、差旅费5.74万元、办公费5.26万元、工会经费5.21万元、公务接待费2.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96万元。相比于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58万元,降低4.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保证公车规范使用,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比于上年减少1.21万元。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数为8.00万元,为财政性资金,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为3.9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为4.1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保养1.00万元,车辆加油2.50万元,车辆保险0.50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决算数为9.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6.93万元(其中办公电脑1.50万元、正版系统软件4.06万元、打印纸0.24万元、打印机硒鼓粉盒0.54万元、保密系统干扰仪0.16万元、办公桌椅0.16万元、考勤机0.08万元、鼠标键盘U盘硬盘光盘等其他小额资本性支出0.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41万元(其中车辆加油1.13万元、车辆保险0.51万元、车辆维修保养0.77万元)。与预算相比货物类支出增加3.03万元,主要原因为年中按政府要求更换正版系统软件4.06万元(政府直接统一集中采购后交付各单位执行)。
(四)2017年度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支出、部门重点工作完成、绩效目标几个方面均完成较好。无公共预算项目及绩效自评。
市供销社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类):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七)其他支出(类):指除以上支出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