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2018年咸宁市供销社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时间:2019-09-20

目  录

第一部分咸宁市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咸宁市供销社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咸宁市供销社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咸宁市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革和发展。

(三)按照政府授权和委托,对化肥、农药、农膜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棉花、防汛物资、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行业实行行业管理,对重要农产品收购、调拨、储备等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边销茶定点生产企业边销茶的生产和销售,对果品、土产日杂、茶麻传统行业指导。

(四)会同公安机关审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协同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管理。

(五)指导全市供销社和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员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兴办农村综合服务站、庄稼医院等服务组织,引导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社,发展商品生产基地;组织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建立信息服务网络,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进行农产品流通,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组织兴办合作经济龙头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全市供销事业和合作经济的发展。

(六)负责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管理监督、保证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保护和扶持各级供销社、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有关政策,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供销合作社、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协同各级供销社、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合作,促进合作经济的繁荣。

(八)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县级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设立、合并、分立与终止事项,配合县(市、区)党委对县级联社正、副主任的考核和管理;监督、检查各级供销合作社和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各级政府委托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咸宁市供销社是全市供销社、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组织,由市政府领导,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预决算编报范围为市社机关本级。市供销社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办、人事教育科、财务资产科、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监事会办公室和老干部科。咸宁市供销社核定编制人数33人(其中事业编制27人,工勤编制6人)。2018年年末实际在职人员30人(其中事业编制25人,工勤编制4人,以钱养事1人),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1人),遗属1人。2018年度,本单位调入1人,新招录5人,退休1人,退休人员去世1人。

第二部分咸宁市供销社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咸宁市供销社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总体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决算数为678.1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78.1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非税等其他收支。无结余结转。

本单位2018年收支预算数为765.03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519.93万元(经费拨款补助)、社保基金拨款收支245.10万元(退休人员退休费和改革性补贴)。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非税等其他收支,无结余结转。2018年度收支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8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支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8.26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新招录公务员5人,调入副县级领导1人,人员经费与公共经费相应有所增加;社保基金拨款收支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45.1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18年退休人员(45人)全部转入社保发放养老金,不在本单位决算中反映。

本单位2017年度收支决算数668.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支522.92万元,其他收支(单位代发退休人员退休金)145.1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非税等其他收支,无结余结转。与上年度相比,本单位2018年度收支决算数增加10.10万元,增长幅度为1.51%,其中:财政拨款收支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5.2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新招录公务员5人,调入副县级领导1人,人员经费与公共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其他收支(单位代发退休人员退休金)减少145.1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39名退休人员养老金由单位代发至2017年6月,另外6名退休人员由单位代发养老金至2017年11月,2018年度所有退休人员全部转入社保发放养老金,不在本单位决算中反映。

(二)部门决算收支分类情况说明

1.按照功能分类

(1)收入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总收入为678.1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2080505)37.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科目编码2080704)1.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科目编码2080705)2.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科目编码2080801)14.80万元;商务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科目编码2160201)544.48万元;商务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科目编码2160202)10.03万元;商务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科目编码2160299)22.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编码2210201)39.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科目编码2210202)5.92万元。

(2)支出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总支出为678.1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2080505)37.48万元;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科目编码2080704)1.18万元;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科目编码2080705)2.82万元;④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科目编码2080801)14.80万元;⑤商务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科目编码2160201)544.48万元;⑥商务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科目编码2160202)10.03万元;⑦商务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科目编码2160299)22.00万元;⑧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编码2210201)39.48万元;⑨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科目编码2210202)5.92万元。

2.按支出性质分类

(1)基本支出

本单位2018年度基本支出67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55.7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2.4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项目经费

本单位2018年度无项目经费支出。

3.按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

本单位2018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支出516.46万元,其中: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00.51万元、机关在职人员津补贴88.97万元、机关在职人员奖金197.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17.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3.47万元(含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支出)、住房公积金42.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72万元(含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本单位2018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支出113.79万元,其中:办公费8.73万元、水费2.56万元、电费4.49万元、邮电费2.10万元、差旅费5.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24万元、维修(护)费0.45万元、会议费0.13万元、培训费1.12万元、公务招待费1.55万元、工会经费10.28万元、福利费2.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6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本单位2018年度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决算支出39.33万元,其中:离休费10.72万元、退休费支出0.82万元、抚恤金20.10万元、生活补助0.6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4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

本单位2018年度其他资本性支出决算支出8.6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8.3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30万元。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为7.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9万元、国内接待费1.5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3.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本年度年初与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均为1辆,公务接待共计23次,人数191人,因公出国(境)1批次合计1人,公车购置数0辆,国(境)外接待费0次0人。

本单位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国内接待费2.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增长1.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81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厉行节约,控制公车经费支出,压缩公车运行维护费;国内接待费减少0.76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厉行节约,控制国内接待经费支出,压缩国内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费增长3.2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单位主要负责人临时陪同市委主要领导赴日本、韩国考察;公务用车购置费持平;国(境)外接待费持平。

本单位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为5.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万元、国内接待费2.9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上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年初保有量1辆,年末保有量1辆,国内公务接待共计39次,人数222人,商务接待10次,人数97人,因公出国(境)0批次合计0人,公车购置数0辆,国(境)外接待费0次0人。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相比增加2.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长0.33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增加,行驶里程增加,从而相关运行维护费用增长;国内接待费减少1.36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厉行节约,控制国内接待经费支出,压缩国内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费增长3.2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单位主要负责人临时陪同市委主要领导赴日本、韩国考察;公务用车购置费持平;国(境)外接待费持平。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40万元,其中:办公费8.73万元、水电费7.05万元、邮电费2.10万元、差旅费5.30万元、维修(护)费0.45万元、会议费0.13万元、培训费1.12万元、接待费1.55万元、工会经费1.03万元、福利费2.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49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46.6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3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30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相对于上年度增加21.58万元,增长21.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录5名人员、调入1名副县级领导,用于维持机关基本运行的商品服务支出相应增加。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数为41.34万元,为财政性资金,由单位依据市直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文件在协议供应商处进行询价采购,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为37.14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为4.20万元(车辆加油服务1.00万元、车辆保险0.70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00万元、聘请第三方机构参加绩效评审1.00万元和机关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0.50万元)。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决算数为13.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0.32万元(办公电脑5.24万元、办公桌椅0.14万元、档案软件0.30万元、打印机0.79万元、照相机1.94万元、碎纸机0.09万元、传真机0.1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19万元);服务类支出3.23万元(车辆加油服务1.26万元、车辆保险0.36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0.98万元和文印费支出0.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81%。

与预算相比货物类支出减少29.52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所在地域于2017年底启动棚改,本着“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单位在编报2018年度部门预算时将棚改落实之后的搬家费及更新固定资产的支出列入预算,但在实际执行时新办公楼搬迁尚未落实,因此预算的搬家费及更新固定资产的费用未开支。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本单位无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以及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市供销社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七、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无重点项目预算,未编制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体系。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办单位在部门支出、部门重点工作完成、绩效目标几个方面均完成较好(详见附件2:《2018年度咸宁市供销社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个

①全系统目标实现商品购销总额178.20亿元,实际完成额194.14亿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②目标成立专业合作社30家,实际完成61家,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2)质量指标1个

目标为注册成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公司,通过上级验收,最终正式投入市场运营。

已于2018年4月注册成立咸宁市祥升基金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陆续开展基金业务,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目标为部门运转正常,维护社会稳定,无上访现象。

市社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相关特殊期间周密部署,从强化责任、健全机制、完善举措入手,切实践行领导带班、无缝对接、轮流值班制度,维护特殊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在全市供销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本单位在深化供销综合改革、不断完善为农服务产业体系、不断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农村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新型业态、狠抓“三抓一优”、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方面工作表现突出,树立了供销社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2018年度社会群众对部门整体满意度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对申报示范社工作满意度均达到了预期目标。

  1.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本单位对本次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及时整理、认真归纳、总结分析,将其作为预算管理工作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类):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七)其他支出(类):指除以上支出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包括: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绩效评价,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十三)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十四)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


附件1:咸宁市供销社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2018年度咸宁市供销社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