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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供销社2020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时间:2021-09-22

市供销社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革和发展。

(三)按照政府授权和委托,对化肥、农药、农膜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棉花、防汛物资、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行业实行行业管理,对重要农产品收购、调拨、储备等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边销茶定点生产企业边销茶的生产和销售,对果品、土产日杂、茶麻传统行业指导。

(四)会同公安机关审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协同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管理。

(五)指导全市供销社和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员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兴办农村综合服务站、庄稼医院等服务组织,引导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社,发展商品生产基地;组织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建立信息服务网络,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进行农产品流通,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组织兴办合作经济龙头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全市供销事业和合作经济的发展。

(六)负责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管理监督、保证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保护和扶持各级供销社、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有关政策,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供销合作社、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协同各级供销社、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合作,促进合作经济的繁荣。

(八)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县级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设立、合并、分立与终止事项,配合县(市、区)党委对县级联社正、副主任的考核和管理;监督、检查各级供销合作社和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各级政府委托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咸宁市供销社是全市供销社、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组织,由市政府领导,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预决算编报范围为市社机关本级。市供销社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办、人事科、财务资产科、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监事会办公室和老干部科。市供销社核定编制人数33人(其中事业编制27人,工勤编制6人)。2020年年末实际在职人员27人(其中事业编制22人,工勤编制4人,以钱养事1人),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1人),遗属1人。2020年度调出1人、退休人员去世2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三农”工作新战略、新部署,紧贴市社实际,制定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各项工作落实。

(二)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综合改革。一是统筹推进协调发展,欠发展县级社部分重点项目努力实现阶段性突破,实力较强县级社在体系建设方面创新发展,试点县级社提炼试点工作经验用于复制推广,推动县市区供销社平衡发展;二是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积极争取新合作大有农业科技产业园落地,力争本年建成投产。

(三)加快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力争引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国家级和省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数目逐年增加。着力改造三农服务中心、做好土地托管工作、在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方面有新的突破。

(四)加快农村电商网络体系建设。建设优质村级电商服务网点,重点实施电子商务惠农工程项目(中央“新网工程”项目),力争全系统电商交易额同比增长10%

(五)创新金融服务。着力推广咸宁市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专项试点经验,打造各级供销社共同参与的融资担保平台。加强与省农担、市农行、建行、金投、担保等金融机构开展合作,积极为农民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六)狠抓“三抓一优”工作。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服务,密切跟踪项目签约落地及开工的进展情况。大力盘活社有资产,协调供销大院、生资棉花、啤酒厂、长印酒店等棚改项目整体推进,华辰广场、啤酒厂门面整体招租,马桥地块开发利用。

(七)做好扶贫和防汛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特点和网络、资源优势,切实做好产业扶贫、电商扶贫和金融扶贫。全力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充分发挥供销系统在物资储备、保障和调拨上的优势,确保汛期各地防汛物资及时足额到位。

(八)全力以赴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供销系统应急供应体系,抓好所属供销系统内及包保社区的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防控物资到位、防控体系完善、防控措施有力。

(九)机关建设。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文明单位创建、政务公开、普法、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工会、计划生育、老干部等各项工作,推动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决算总收入876.71万元,其中:当期财政拨款收入854.95万元,占决算收入的97.52%;其他收入9.21万元,占决算收入的1.05%;上年结余(转)12.55万元,占决算收入的1.43%

本单位2020年度决算支出87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57万元,占总支出的95.22%;项目支出41.86万元,占总支出的4.78%。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70万元,占总支出的12.97%;卫生健康支出21.66万元,占总支出的2.4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93.80万元,占总支出的79.17%;住房保障支出47.27万元,占总支出的5.39%

本单位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28万元,为财政预拨公益性岗位20211-2月补贴。

二、部门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本年度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预算数为911.24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6.01万元(经费拨款补助),占总预算收入68.70%;其他收入272.68万元(退休人员退休费和改革性补贴等),占总预算收入29.92%;年初结余结转收入12.55万元,占总预算收入1.38%。支出预算数为911.24万元,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其中:基本支出880.44万元,占总预算支出96.62%;项目支出30.80万元,占总预算支出3.38%。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非税等其他收支。

2020年度收入决算数876.71万元比收入预算数911.24万元减少34.53万元,降低3.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4.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26.01万元增加228.94万元,增长36.57%,主要是:一是本年度补发上年度文明奖;二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去世2人;三是中央及地方补助疫情防控工作慰问;四是本年度4名工勤人员老机保转新机保上线,补缴201410月至202012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其他收入9.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72.68万元减少263.47万元,降低96.62%,主要是:本单位退休人员2018年起已全部转入社保发放养老金,不在本单位决算中反映,但仍需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在其他收入中予以填列反映。

2020年度支出决算数876.43万元比支出预算数911.24万元减少34.81万元,降低3.82%。其中:基本支出834.5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80.44万元减少45.87万元,降低5.21%,主要是:一是本单位退休人员2018年起已全部转入社保发放养老金,不在本单位决算中反映,但仍需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在其他收入中予以填列反映;二是本年度补发上年度文明奖;三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去世2人;四是本年度4名工勤人员老机保转新机保上线,补缴201410月至202012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项目支出41.8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0.80万元增加11.07万元,增长35.94%,主要是:一是中央党员支持疫情防控捐款慰问和市直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党费专项慰问;二是破产改制企业公共项目年终走访慰问(2020年度);三是拨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保补贴;四是红旗党支部奖励。

(二)上下年度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决算数876.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76.4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28万元。2019年度收入决算数817.67万元,支出决算数805.1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2.55万元。

与上年度相比,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决算数增加59.04万元,增长7.22%,主要是:一是本年度补发上年度文明奖;二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去世2人;三是中央及地方补助疫情防控工作慰问;四是本年度补缴4名工勤人员201410月至202012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与上年度相比,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决算数增加71.31万元,增长8.86%,主要是:一是本年度补发上年度文明奖;二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去世2人;三是中央及地方补助疫情防控工作慰问;四是本年度4名工勤人员老机保转新机保上线,补缴201410月至202012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与上年度相比,年末结转结余决算数减少12.28万元,降低97.85%,主要是: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已在本年度用于支付4名工勤人员老机保转新机保补缴的201410月至202012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本年度结余结转资金为财政预拨公益性岗位20211-2月补贴。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7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其中:办公费1.61万元、水费1.73万元、电费2.98万元、邮电费0.88万元、差旅费2.91万元、维修(护)费0.21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工会经费6.75万元、福利费6.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97万元。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6万元,降低1.69%,在合理的变动范围内。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决算数5.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万元(粉墨盒0.52万元、硒鼓0.70万元、A40.50万元、其他存储设备0.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74%;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2万元(车辆保险0.50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0.16万元、印刷服务0.92万元、资产评估服务1.50万元、会议服务0.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26%。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17%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64万元,降低69.07%,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一般会议服务、审计服务等费用未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9万元,公务接待费1.53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国(境)外接待费。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2.27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度年初与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均为1辆。本年度公务接待共计29次,人数190人。

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减少6.35万元,降低61.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4.00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单位人员无因公出国行程;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61万元,降低40.25%,主要原因为上半年受疫情因素影响公务出行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0.74万元,降低32.60%,在正常的波动幅度范围。

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78万元,其中: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万元,国内接待费1.73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国(境)外接待费。上年度年初与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均为1辆。

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相比减少0.86万元,降低17.99%,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66万元,降低21.60%,主要原因为上半年受疫情因素影响公务出行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0.20万元,降低11.56%,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按照要求厉行节约,不必要情形不开展接待活动。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本单位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以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34%。从评价结果来看,各项目标均完成较好,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优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工作执行有效、质量可控,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在部门支出、部门重点工作完成、绩效目标几个方面均完成较好,达到了预定的目标。

(附件 :市供销社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市供销社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含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全国试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20.00万元,项目预算执行率100.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新建专业合作社30家,专业合作社联合社3家,村级基层社15家;二是市供销社积极转化综合改革试点成果成效,充分发挥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优势,帮助农业企业降低疫情影响,切实解决供销社系统经济实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0年已贷款50户,落地贷款金额4,140.00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每年的计划目标指标基本在第二季度确认下达,平时主要在第三季度末才开始检查督办,推进整体实施进度,导致部分费用支出集中在下半年。下一步改进措施:将进一步加强平时检查督办力度,力争让费用支出在上下半年基本持平。

(附件:市供销社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市供销社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部门预算执行的重要参考依据,严格按市财政局批复的年初预算遵循“专款专用、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内外明确、规范运行、加强监督”的原则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各项经费支出合理合规,未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未超范围、超额度支出,并与当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做到支出为部门职能服务。同时,将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市供销社2020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本单位对本次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及时整理、认真归纳、总结分析,下一步将把绩效自评结果与以后的预算编制相结合,将其作为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机制,促进项目产出及效益提升,将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预算支出。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驻村队员2名,共计发放驻村生活补助和报销往返期间差旅费5.30万元,除此之外无其他扶贫资金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类):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七、其他支出(类):指除以上支出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包括: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绩效评价,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十三、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十四、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









附件: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854.9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33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4

0.00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0.00

五、事业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6

0.00

六、经营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0.0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0.00

八、其他收入

8

9.21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113.7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21.6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693.8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47.27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0.0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864.16

本年支出合计

58

876.43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0.00

结余分配

59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12.55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0.28

 

30


 

61

 

总计

31

876.71

总计

62

876.7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部门: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864.16

854.95

0.00

0.00

0.00

0.00

9.2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3.83

101.58

0.00

0.00

0.00

0.00

2.2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9.37

49.3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9.37

49.3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7

就业补助

3.40

3.4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704

社会保险补贴

1.46

1.46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705

公益性岗位补贴

1.93

1.93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

抚恤

48.82

48.82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48.82

48.82

0.00

0.00

0.00

0.00

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4

0.00

0.00

0.00

0.00

0.00

2.24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4

0.00

0.00

0.00

0.00

0.00

2.24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1.66

21.66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66

21.66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7.45

17.45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21

4.21

0.00

0.00

0.00

0.00

0.00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691.41

684.44

0.00

0.00

0.00

0.00

6.97

21602

商业流通事务

691.41

684.44

0.00

0.00

0.00

0.00

6.97

2160201

行政运行

662.96

656.94

0.00

0.00

0.00

0.00

6.02

216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45

25.50

0.00

0.00

0.00

0.00

0.95

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2.00

2.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7.27

47.27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7.27

47.27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9.54

39.54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7.73

7.73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部门: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876.43

834.57

41.87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3.70

110.58

3.12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9.52

59.52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9.52

59.52

0.00

0.00

0.00

0.00

20807

就业补助

3.12

0.00

3.12

0.00

0.00

0.00

2080704

社会保险补贴

1.46

0.00

1.46

0.00

0.00

0.00

2080705

公益性岗位补贴

1.66

0.00

1.66

0.00

0.00

0.00

20808

抚恤

48.82

48.82

0.00

0.00

0.0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48.82

48.82

0.00

0.00

0.00

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4

2.24

0.00

0.00

0.00

0.00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4

2.24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1.66

21.66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66

21.66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7.45

17.45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21

4.21

0.00

0.00

0.00

0.00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693.80

655.05

38.75

0.00

0.00

0.00

21602

商业流通事务

693.80

655.05

38.75

0.00

0.00

0.00

2160201

行政运行

665.05

655.05

10.00

0.00

0.00

0.00

216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45

0.00

26.45

0.00

0.00

0.00

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2.30

0.00

2.3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7.27

47.27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7.27

47.27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9.54

39.54

0.00

0.00

0.00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7.73

7.73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854.9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0.00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4

0.00

0.00

0.00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3

0.00

三、国防支出

35

0.00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0.00

0.00

0.00

0.00

 

5

 

五、教育支出

37

0.00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0.00

0.00

0.00

0.00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0.00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111.46

111.46

0.00

0.0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21.66

21.66

0.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0.00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0.00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0.00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0.00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0.00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686.53

686.53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0.00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0.00

0.00

0.00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0.00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47.27

47.27

0.0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0.00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0.00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0.00

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0.00

0.00

0.00

0.0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0.00

0.00

0.00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0.00

0.00

0.00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0.00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854.95

本年支出合计

59

866.92

866.92

0.00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12.25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0.28

0.28

0.00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12.25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0.0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0.00

 

63

 

 

 

 

总计

32

867.20

总计

64

867.20

867.2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866.92

831.31

35.6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1.46

108.34

3.1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9.52

59.52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9.52

59.52

0.00

20807

就业补助

3.12

0.00

3.12

2080704

社会保险补贴

1.46

0.00

1.46

2080705

公益性岗位补贴

1.66

0.00

1.66

20808

抚恤

48.82

48.82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48.82

48.82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1.66

21.66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66

21.66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7.45

17.45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21

4.21

0.00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686.53

654.04

32.50

21602

商业流通事务

686.53

654.04

32.50

2160201

行政运行

659.03

654.04

5.00

216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5.50

0.00

25.50

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2.00

0.00

2.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7.27

47.27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7.27

47.27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9.54

39.54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7.73

7.73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64.0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96.75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106.71

30201

办公费

1.61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91.00

30202

印刷费

0.0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335.32

30203

咨询费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5

水费

1.73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8.77

30206

电费

2.98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7

邮电费

0.88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0.29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26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01

30211

差旅费

2.91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41.26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0.21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6.41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0.54

30215

会议费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10.81

30216

培训费

0.06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5.43

30217

公务接待费

0.19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48.82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1.09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0.00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4.32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0

39906

赠与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6.75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9

福利费

6.93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33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0.21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6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9.97

 

 

 

人员经费合计

734.56

公用经费合计

96.7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0.27

4.00

4.00

0.00

4.00

2.27

3.92

0.00

2.39

0.00

2.39

1.5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数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附件:市供销社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2020年度市供销社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咸财绩函[2021]16号)文件精神,本单位迅速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评得分

总分100分,本单位自评得分100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80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预算执行率情况

市供销社2020年度支出预算数为876.71万元,预算执行数为876.7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二)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3

目标新建专业合作社30家,实际完成值为30家,100%完成目标任务;

目标新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3家,实际完成值为3家,100%完成目标任务;

目标新建村级基层社15家,实际完成值为15家,100%完成目标任务。

2)质量指标2

目标:扎实开展“多城同创”工作

完成情况:扎实开展了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多城同创”工作。

目标:进一步加大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业务力度,进一步整合市、县两级基金池,发放融资贷款3000万元。

完成情况:市供销社积极转化综合改革试点成果成效,充分发挥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优势,帮助农业企业降低疫情影响,切实解决供销社系统经济实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0年已贷款50户,落地贷款金额414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社会效益目标为部门运转正常,维护社会稳定,无上访现象。

完成情况:市社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协调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解决社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特别是彻底解决了长期缠访闹访的周金华信访案件,确保了系统稳定。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在全市供销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本单位在深化供销综合改革、不断完善为农服务产业体系、不断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农村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新型业态、狠抓“三抓一优”、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方面工作表现突出,树立了供销社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2020年度社会群众对部门整体满意度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对申报示范社工作满意度均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2020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结合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将其作为预算管理工作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本单位拟于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内容中列示该年度绩效目标自评情况,在规定时间在政府网站及自有网络平台予以公开。


















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基本支出总额

8,345,668.00

项目支出总额

418,659.00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876.71

876.71

100%

20

年度目标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省社的指导下,市供销社坚持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积极发展为农服务组织体系和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积极建设农村村级综合服务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推进“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业务。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

新建专业合作社

30

30

8

数量指标

新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3

3

8

数量指标

新建村级基层社

15

15

8

质量指标

多城同创”工作扎实开展

扎实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多城同创”工作。

达成预期指标

8

质量指标

做强做大“供销合作发展基金”

进一步加大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业务力度,进一步整合市、县两级基金池,发放融资贷款3000万元。

达成预期指标

8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部门运转正常

供销系统内稳定,无上访现象

达成预期指标

30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群众对部门整体满意度

90%

达成预期指标

5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对申报示范社工作满意度

90%

达成预期指标

5

总分

100

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方案

1.建立绩效评价专班,不断强化绩效管理责任。

2.根据当年预算绩效结果合理安排下年预算。

3.在当年决算公开内容中主动公开绩效评价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市供销社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2020年度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含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全国试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市供销社作为市政府领导下的合作经济组织,其工作职责之一就是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革和发展。

供销社综合改革是我省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发〔201511号文件从加快推进基层社改造、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对基层社发展的扶持、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等多个方面对综合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方向。为贯彻落实综合改革文件精神,根据鄂发〔201522号、鄂政办发〔201587号、咸政办发〔201645号、咸政办函〔2018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咸宁市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专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们将围绕改革重点任务进行专题部署和督办指导、开展农村便民综合服务创新、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开展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专项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产销对接项目建设。

二、基本情况

(一)市本级下达预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申报年初预算项目“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含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全国试点)”项目金额20.00万,全年市财政局实际下达项目经费20.00万元,用于做好本市供销系统综合改革、督办、检查等相关工作。

(二)绩效目标情况

由市供销社会同省供销社以综合业绩目标考核体系统计数据为依据,对供销社综合改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全省供销系统综合改革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旨在充分调动系统内综合改革积极性,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经济组织的独特优势,进一步提高为农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2020年度,咸宁市供销社荣获全省综合业绩考核“一等奖”。

三、相关文件

本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1.中发〔20151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

3.咸政办发〔20164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3咸发〔20168号《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

4.鄂政办发〔20158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5.鄂发〔201522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

6.供销厅合字〔201729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确定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的通知》;

7.鄂合办〔201825号《省供销社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基层组织工作任务的通知》;

8.鄂合发〔201817号《省供销社关于印发<2018年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9.咸政办函〔2018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咸宁市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专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度市财政局批复该项目经费20.00万元,拨付到账资金20.00万元,预算资金和所拨付款项的资金到位率均为100%,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及时拨付和正常使用。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度,本单位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含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全国试点)项目资金20.00万元定向用于检查督办各县(市、区)供销社综合改革和完成综合业绩考核情况、开展农村便民综合服务创新、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开展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专项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产销对接项目建设等相关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使用。本项目资金仅限于支付用于供销社综合改革相关费用,实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支出依据规范,无虚列支出,无截留、挤占、挪用现象。

2)财务管理。由财政局统一拨付到我单位,业务科室负责实施,财务科负责拨付支付相关经费。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依据全省综合业绩考核统计数据,本市供销系统2020年度新建专业合作社30家、新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3家、新建村级基层社15家,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业务全年贷款客户50户、落地贷款金额4140万元,圆满完成综合业绩考核各项目标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单位积极转化综合改革试点成果成效,充分发挥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优势,帮助农业企业降低疫情影响,切实解决供销社系统经济实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随机抽取6家“供销楚农贷”客户,通过电话访问方式进行了项目实施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贷款客户均对该项目的实施情况很满意。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含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全国试点)

主管部门

咸宁市供销社

项目实施单位

咸宁市供销社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2、市直专项□ 3、其他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20.00

20.00

100%

20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

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

新建专业合作社

30

30

10

数量指标

新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3

3

10

数量指标

新建村级基层社

15

15

10

质量指标

做强做大

供销合作发展基金”

进一步加大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业务力度,进一步整合市、县两级基金池,发放融资贷款3000万元。

达成预期

指标

10

效益

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供销“楚农贷”

供销“楚农贷”业务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供销“楚农贷”业务一定程度上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3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贷款客户满意度

90%

100%

10

总分

100

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结果应用方案:

1.建立绩效评价专班,不断强化绩效管理责任。

2.根据当年预算绩效结果合理安排下年预算。

3.在当年决算公开内容中主动公开绩效评价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