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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来源: 时间:2016-12-20

  为深入开展供销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市供销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以及《中共咸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咸宁建设的意见》(咸发〔2015〕5号)精神,结合全市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五次、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全面推进法治咸宁建设意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及市委全面推进法治咸宁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建设中国中部绿心、国际生态城市,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市系统干部职工及社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始终将服务改革、促进发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机关、企业、基层组织的不同特点,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分类实施。重点加强机关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和促进广大干部职工普法。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实践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制度建设和业务活动中,引导党员和干部职工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和能力。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市系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深入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全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切实提高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努力使广大干部职工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着、坚定捍卫者。

  (三)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权力义务一致等基本法治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结合学习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学习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在学习掌握农资经营、农产品流通、日用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传统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扎实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及企业改制重组、内部治理、上市融资、财税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学习电子商务、金融、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三农”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相关主体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健全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党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制度。健全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核制度。结合机关工作人员岗位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并以自学为主的方法,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干部晋级培训必训内容。加大各类在职业务培训中法治内容的比重。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六)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规定变成引领保障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基本规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好上级社与下级社、联合社与社有企业之间的关系,推动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开展法治供销合作社、法治企业等创建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各地联合社要制定完善章程,建立完善章程备案和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巩固和完善重大决策、重大资产处置、重要合同签订事前征求法治部门(法律顾问)意见制度,引导各类经营服务组织诚信守法。积极推动供销合作社立法,引领、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根据实际需要研究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因地制宜确定普法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健全考评指标体系,完善考评办法和机制,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各地各单位应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针对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坚持将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突出主题、创新形式、注重效果为主旨,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纪念日、宣传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和深度应用,增强新媒体普法的服务力、影响力和互动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度和影响力。

  (四)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积极运用供销社经营服务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依托新闻媒体、报纸、系统网站等资源,搭建和完善学法平台,更好地运用微信、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利用社区综合服务社(中心)、批发交易市场、配送中心等经营服务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扩展载体阵地。注重利用系统内外的典型案件,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借案学法,强化教育效果。各级供销社要及时对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解读,在网站公布。主管社团要充分利用行业活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等平台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四、工作要求

  全市供销社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和举措,深入发动宣传,全面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普法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社、依法治企,促进供销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级供销社要高度重视“七五”普法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党组(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社成立“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指导全市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抓紧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及时报送至市社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优化联合社机构设置,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建设,承担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实施、维护合法权益等职责任务。

  (二)增进交流,分类指导。各级供销社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种形式交流法治宣传教育新经验新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要充分发挥各级普法工作办公室的领导、协调、指导、检查等职能,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部门联动机制、情况通报机制、检查督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抓住重点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结合各地各单位工作实际进行分类指导,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健全机制,强化保障。各级供销社要健全各项保障机制,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对普法经费预算设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普法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定期培训、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