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的法规和政策,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夯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各项工作基础,确保全市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形势持续向好,根据《省供销社办公室关于印发<省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合办〔2020〕29号)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结合全市供销系统烟花爆竹经营实际,特制定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全市供销社系统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各项硬件和软件设施建设,筑牢安全防控体系,提高安全防控系数,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市供销社系统所属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将安全经营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环节、各岗位,真正建立起企业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各岗位负责人负具体责任的安全经营责任机制。各企业要严格建立安全经营全过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大力推广实施各岗位“一责双卡”制度(一责即岗位安全职责,双卡即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岗位应急处置卡)和“四知卡”(知岗位安全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岗位风险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事故处置能力。
2.构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连锁配送体系。推动系统内烟花爆竹企业的联合与合作,大力发展烟花爆竹品牌生产、集中采购、专业配送、规范管理、连锁经营的新型经营业态,在增强企业经营实力的同时不断加大安全设施与管理投入,促进我市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稳健发展。要打破所有制与地域界限,在经营合作、网络共建、品牌共创、信息互通、政策共用、成果共享方面形成共识、产生合力,广泛建立企业合作机制,产销联手、上下合作、整体联动,齐心协力共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平台。同时要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产品更新,大力开发适合消费者安全燃放又环保时尚的烟花爆竹产品,提高时尚性、趣味性和安全性,真正做到经营安全、政府放心、消费者满意,维护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良好局面。
3.全力打造全市烟花爆竹安全运输体系,确保安全配送。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切实配备专业危货运输车辆,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和配送管理。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企业已有安全管理体系有机结合,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有机融合,做到源头风险管控,安全基础牢固,注重实践运用,确保企业安全高效运行。
(二)提升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严格按照安全条件评审要求,完善和改进企业硬件设施。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必须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仓库区、库房及其他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要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所有库房的定量、定级标识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设置应准确、清晰、醒目。
2.加强零售网点的科学布设和安全经营管理,确保销售终端经营安全。全系统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改造和经营管理自有零售网点,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自有零售网点管理,在缺乏符合标准门店的地方,通过推广安全零售仓来实现科学布点,提高安全经营水平。
3.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企业安全经营科技装备和智能化水平。通过装备提升,加快推进全系统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升烟花爆竹信息化、动态化管理水平。确保在2022年底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全部接入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实时在线“互联网+监管”。
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建设。全系统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和安全管理水平,注重从业人员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确保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要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有关工作的函》(危化司函[2019]18号)精神,建立健全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和流向管理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运用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登记录入条码信息。按照《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生产、研制、储存、装卸、企业内运输、燃放试验及危险性废弃物处置过程中的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三)加强问题导向,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效果
全市供销社系统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要加强自查自纠,强化问题导向,加强自我整改。目前全系统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经营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需要重视和改进的问题:
1.个别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够,安全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对安全经营工作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
2.部分企业安全经营设施先天不足、后天改进滞后。如仓库标准较低、没有专用危爆车辆、消防和监控设施不完善。
3.企业安全管理粗放、工作流程不够规范。如台账登统、记录不全面、人员和车辆进出没有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
4.仓库堆码不规范,有混存混放、间距不够、鼓堆及开箱存货的现象。
5.跨区域违规串货,经销“假大空”、稀炮、空筒、夹层及违禁烟花爆竹产品。
6.对引导消费者安全燃放的知识和政策宣传不够。
针对这些问题,全市供销社系统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全面建立健全安全责任机制,要加强硬件建设,在仓储设施、专业配送车队、安全监控设施、消防设施等方面加大投入,夯实企业安全经营的基础条件。
(四)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助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活动
全系统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要发挥优良传统,通过提供举报线索、指证违法行为、代储销毁违禁产品等方面,紧密配合各级公安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助力“打非治违”行动。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启动实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市各级供销社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全面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各级供销社对本地区所属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级供销社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级供销社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要在推进烟花爆竹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探索治本之策,梳理形成安全整治经验做法,提升烟花爆竹整体治理水平。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市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曾国之 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涂国文 市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余礼、杜亚洲、饶江红、胡小平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合指科,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加强督促指导。各级供销社要加强对所属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采取督导、暗访等方式对重点地区和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应依法依纪严肃问责,确保烟花爆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级供销社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鼓励引导社会多方广泛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