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工作要点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市供销系统锚定新定位、激活新动能、实现新跨越的关键之年。做好2026年供销工作,必须主动对接国家战略、融入省市大局,在巩固改革成效基础上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服务咸宁高质量发展筑牢供销根基。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和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总社“八代会”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咸宁实际,坚守为农服务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机制创新,持续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平台,当好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供销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市系统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围绕新质生产力培育、数字供销建设、供应链体系优化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研讨、基层调研、案例交流,推动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岗位年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把工作闭环管理作为工作抓落实的重要举措,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紧扣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定位,加快绿色农资升级推广,为水果、茶叶、蔬菜等咸宁特色作物提供精准施肥方案,推动化肥使用减量增效。以数字化转型为核心,优化“香城农惠通”等平台功能,提升数字化、智能化运营水平。
(三)创新消费流通模式,拓展国内大市场服务空间。创新集市新场景,全市要组织开展“供销集市”等特色产销对接活动不少于6场次,策划季节性、主题性农产品展销活动。以粤港澳大湾区为重点,持续深化“大菜商”建设,着力打造“咸品入湾出海”品牌,建立常态化产销对接机制,组织咸宁优质农特产品参加大湾区农产品展销活动。
(四)强化农资保供“主渠道”,提升服务质效。健全“规模化集采+点对点直供+废旧农资回收”模式,强化各县(市、区)农资供应网络建设,提升社有农资服务企业竞争力,将“降本、增效、控风险”贯穿经营服务全过程,提升农资企业“含金量”。
(五)建成农业社会化服务“国家队”,提升服务带动能力。积极推广“县供销社主导+村委会组织+农服公司实施+农户参与”的四位一体服务模式,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省市县三方持股农资农服公司做大做强,主动对接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实现精准录入。2026年全市土地托管面积争取实现80万亩,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达750万亩次。
(六)建成农产品流通“大平台”,提升农特产品上行效能。打造以市级“香城农惠通”供应链平台为核心枢纽的“1+6”市区一体化流通服务体系试点,强化数据赋能与业务协同,构建上下贯通、高效顺畅的农产品流通新格局。
(七)优化日用消费品便民“服务网”,提升城乡消费服务效能。发挥供销社网络体系优势,深化“供销+硬折扣”“供销+便民服务”合作模式,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县乡村三级配送体系。加强与湖北城乡供应链集团、邮政部门合作,推动供销优品进社区、进乡村,助力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八)打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生力军”,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对接全国再生资源数字化平台和省“两新”平台,逐步突破废旧家电、报废机动车、“新三样”等品类资源化瓶颈,提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绿色分拣中心项目建设,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推进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深度融合,助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和绿色城市建设。
(九)强化项目支撑引领,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紧密围绕全市供销系统“十五五”规划确定的战略方向与发展目标,精心谋划储备高质量项目。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国债等资金支持。加强对崇阳县“两网融合”试点、赤壁市绿色分拣中心、通城县鄂湘赣商贸物流产业园供销集采集配中心、中食世纪桂花产业集群先行示范园等重点项目的督导调度,确保项目按序推进、早见成效。瞄准再生资源、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行业头部企业,开展精准招商、以商招商。
(十)建强基层组织体系,提升联农带农实效。以办好县市级供销集团为标志,加快县级社振兴。深入实施“百县百社质量提升工程”。2026年全市争取创建6家基层社示范社,做到“七有”标准,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行资产入社、交易入社、资金入社、服务入社等“四个入社”方式,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生命力。
(十一)深化社资社企改革,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结合咸宁实际,引导社有企业提升净资产收益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严控三项费用率,服务性收入占比显著增加,坚决不办亏损企业。开展社有企业“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优化经营结构,压缩管理层级,提升运营效率。强化社有资产监管,细化出资人监管权力责任清单,构建覆盖社有资产运营全过程的监管体系,确保社有资产安全与保值增值。全面启动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投资项目申报,健全基金评审、风险防控和项目跟踪监管机制,精准支持基层社和社有企业。
(十二)弘扬供销文化,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弘扬“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新时代供销合作社精神,传承“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的时代内涵,努力建设“政治强、业务精、结构优、作风好”的机关干部队伍和“爱供销、懂经营、会管理、勇创新”的企业家队伍。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注重年轻干部一线磨炼。
(十三)强化作风建设,重构供销自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加强纪律培训和廉政提醒。整合纪检、监事会、财务、审计等监督力量,推动信息共享、线索互移、成果共用,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对社有企业、重点项目、关键岗位的常态化监督,动态排查廉政风险。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把为民办事作为第一政绩,坚决反对统计造假、数字造假,用实干出实绩。
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2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