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2021年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03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对于赤壁市政府打造百亿青砖茶产业,营造茶企发展良好外部环境的行为,市供销社予以肯定和支持。对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03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将咸宁市供销社在赵李桥茶厂的股份划拨或适当价格转让给赤壁茶发集团”,此项提案不予支持。
一是历史渊源深厚。赵李桥茶厂一直是供销系统的社有企业。1949年7月,中共湖北省人民政府派遣军事代表金济川率员接收国民党湖北民生茶叶公司鄂南茶厂,成立“中国茶业公司羊楼洞砖茶厂”,行政隶属中国茶业公司中南区公司。1951年,中国茶业公司羊楼洞砖茶厂移交中国茶业公司湖北省公司接管。1953年更名为“中国茶业公司赵李桥茶厂”。1957年,企业更名为“湖北省供销合作社赵李桥茶厂”。1959年,更名为“湖北省赵李桥茶厂”。1961年后,企业陆续隶属湖北省对外贸易局、中国湖北省茶叶进出口公司、中国茶叶土产进出口公司湖北省茶叶分公司、湖北省商业局。1975年,行政归口湖北省供销合作社。1977年,企业归口咸宁地区供销社。2000年,企业启动改制,茶厂不再拥有国有身份。2008年企业改制后变更为“湖北省赵李桥茶厂有限责任公司”。现为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企业,由湖北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二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赵李桥茶厂2008年6月,按照市委要求,实行股份制改造。引进湖北省浙企联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茶厂净资产为2075万,湖北省浙企联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占股90%,咸宁市供销社占股10%,产权交易合同签约于2008年12月13日。湖北省浙企联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由于实力及内部管理问题,自2009年收购赵李桥茶厂以来就纷争不断,进而影响到湖北省赵李桥茶厂有限公司的生产和经营,导致不断发生群体上访事件。市供销社主动调解多起群体上访事件,协调股东与职工的关系,安抚上访人员,化解了上访危机。之后市供销社推动赵李桥茶厂完善股权结构,2011年,湖北省浙企联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完成公司股本改造,由多人股本让渡庄潮荣控股,公司名为湖北庄鑫逸经贸有限公司。自2012年起,湖北庄鑫逸经贸有限公司实际占股赵李桥茶厂有限公司90%,咸宁市供销社占股10%。2013年元月起,湖北庄鑫逸经贸有限公司因资金和管理问题,又寻求对外股权重组,对象为“湖北玉源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作然,前者转让后者所持赵李桥茶厂有限公司股权50%,并将余下40%股权一并委托给后者代持,2014年7月15日,庄鑫逸经贸公司持有人庄潮荣通过法律途径将庄鑫逸经贸公司让玉源投资公司代持的茶厂40%的股权变更登记为武汉甫川茶叶有限公司名下,成为赵李桥茶厂的正式股东。2015年7月27日武汉玉源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了武汉甫川茶叶公司拥有茶厂40%的股份。市社积极争取省供销合作总社入股,2015年9月18日省供销社下属企业湖北省农业生产资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成业联收购了茶厂49%的股份。2017年11月17日湖北省农业生产资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4%的股权全额转让给湖北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股权重组,目前湖北省赵李桥茶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构成:湖北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4%,武汉玉源投资管理中心持股33.5%,武汉泊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股7.5%,武汉成业联股权投资公司持股15%,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持股10%。
三是不符合有关法律程序。湖北省赵李桥茶厂有限责任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经营主体,是股份合作制公司,股权转让是市场行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保护。《公司法》第三章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将咸宁市供销社在赵李桥茶厂的股份划拨或适当价格转让给赤壁茶发集团,既未经过股东会表决,又不符合法律程序,属于地方政府过多干预企业的市场经营活动行为。
四是不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市供销社所持湖北省赵李桥茶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属于供销社社有资产收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鄂发〔2015〕8号)、《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咸发〔2016〕8号)等文件均明确指出,“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范围,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
供销部门是党和政府推动“三农”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和强力加强的重要经济组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三农”领域的重要体现。咸宁市供销部门长期致力于咸宁茶产业发展,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为赤壁青砖茶产业做出应有努力。鉴于上述原因,对于“将咸宁市供销社在赵李桥茶厂的股份划拨或适当价格转让给赤壁茶发集团”,咸宁市供销社不予支持。
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5月10日
主管领导:陈绪梁 联系电话:8069636
经办人姓名:黎天兵 联系电话:8069621
邮政编码:4371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