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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2017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供销合作社 时间:2018-02-01

为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政务服务,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务工作的满意度,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特公布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到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咸宁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淦河大道71号);邮编:437100;电话:0715-8255429;传真:0715-8069629;电子邮箱:xngxs@163.com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赵显院为组长,副主任周晓玲、副调研员徐钦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经发科、合指科、项目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之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年初制定了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每季度召开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围绕供销系统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把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纳入政务公开的范畴。

(二)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在市社门户网站配置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等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按要求定期进行更新,设置了民意征集栏目,积极反馈民意征集采纳情况,围绕市供销社重点工作和综合改革任务,设置工作推进和落实等政务公开专题。

(三)公开事项到位。综合运用门户网站、报刊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多途径、广覆盖地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办理和妥善处置舆情交办事项,在规范性文件清理方面,本年度无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抓好宣传培训。在市社网站上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推行政务公开的政策措施和市社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和经验,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17年,在咸宁日报开辟了“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专栏,刊发改革动态20余篇,在门户网站发布改革信息80余篇,市委市政府刊发改革信息6篇,改革专栏刊载20篇,编发改革动态微信报道40余篇。

(五)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定期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公开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来,根据实际,公开了市供销社2016年度部门预决算、市供销社2016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等各类信息共38条,公开了试用期公务员转正、干部提拔等人事信息3条,对机构领导、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工作计划规划、财政资金信息、回应关切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7个方面的事项进行了公开,切实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让公众看得到,能监督。在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方面,着重加强了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鄂发﹝2015﹞22号), 省政府办公厅《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15﹞87号)等文件解读工作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事项:无。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三)咨询政府信息情况:无

2017年,市供销社尚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受理任何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咨询和投诉及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市社进一步深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把农业增收、农民增收和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作为供销社的主要方针,加大管理力度,特别是农资经营方面连续多年零投诉。并通过连锁经营等方式,杜绝了假冒伪劣商品,制止了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2017年全年无投诉、无提起诉讼等情况,亦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行收费等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虽然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工作的标准、群众的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的深度还不足,有关措施还有待加强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全市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