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社印发《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意见》
(记者白京京)4月2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意见》。《意见》以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提出到2022年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基层社发展到3.9万个,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22万个,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到45万个,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2.6亿亩以上。
《意见》明确,要坚持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发展壮大基层社、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完善联合社指导服务体系和发挥社有企业支撑带动作用为重点,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联合合作,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切实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意见》提出,要聚焦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大力实施“基层社组织建设工程”和“千县千社”振兴计划,推动基层社提质扩面,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5000家,创建标杆基层社2000家,在服务薄弱的中心村和农村社区探索组建村级基层社。积极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着力提高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农服务能力水平。要聚焦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全面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壮大提升为农服务实力。积极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深入实施惠农服务平台创建行动,大力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拓展行动,着力培育供销合作社服务品牌。要聚焦市场运作更有效,进一步构建双线运行机制,提升供销合作社发展质量,积极推进涉农协同服务机制建设。
《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视抓好培育壮大工程的组织实施。要分步推进实施,2020年6月底前推动培育壮大工程及时启动、全面展开,2021年下半年推动培育壮大工程深入实施,2022年年底前各地开展自查评估,总社进行全面评估总结。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建立合作发展基金,加强与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沟通协作。加强人才支撑,强化督导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