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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2018年深化综合改革工作要点

来源: 时间:2018-06-28

2018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意义重大。全市供销社系统要结合学习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发〔201511号、鄂发〔201522号、咸发〔2016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的优势,加快打造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积极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经营网络,服务乡村振兴,并在乡村振兴中不断发展壮大。要认真总结推广综合改革试点经验,逐步稳妥推动综合改革在面上展开,加快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着力抓好体制机制改革,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坚定不移把综合改革推向深入。

一、进一步加大综合改革项目落实力度。

(一)抓好配套政策的落实。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指导、支持,进一步把咸发〔20168号文件中各项政策配套好、落实好,为改革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完成时限:1-12月责任领导:赵显院  责任单位:综改办、办公室)

(二)抓好改革日常工作任务的落实。严格按照改革时间表、路线图抓好改革项目的落实。突出重点,努力破解综合改革难题。加强部门联动,力推综合改革既重点突破,又全面推进。强化宣传引导,建立健全改革宣传激励机制,营造综合改革舆论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完成2018年综合改革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时限:1-12月 责任领导:陈绪梁、徐钦  责任单位:综改办、办公室)

(三)抓好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专项试点工作的落实。充分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运营,发挥供销系统网络与服务资源优势,全面搭建为农服务的金融平台。利用金融平台重点投向供销社系统控股或参股的法人企业以及为农服务项目,确保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完成时限:1-7月责任领导:赵显院、徐钦  责任单位:综改办、合作指导科、财务资产科)

(四)抓好赤壁、通城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总结、宣传、推广工作的落实。认真总结、广泛宣传、积极推广改革试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推进全市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全面深入开展。(完成时限:1-12月责任领导:陈绪梁、徐 钦  责任单位:综改办、办公室)

二、进一步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五)稳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在借鉴托管服务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土地托管服务推广力度,因地制宜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立足当地农业资源优势和供销社实际,培育发展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满足多种生产服务需求。推进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农资供应、工厂化育秧、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努力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贮、销系列化服务。加快建设和升级一批技术水平高、服务功能全的“三农服务中心”,打造为农服务新品牌。鼓励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力度完成2018年度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庄稼医院、三农服务中心、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等建设任务。完成时限:1-12月 责任领导:周晓玲  责任单位:合作指导科)

(六)积极探索供销合作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供销合作社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对三农问题的定位,牢牢把握为农服务的方向;要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确定的目标要求,顺势整合资源突出补短板;要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精心梳理改革发展进程中的结合点;要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三农”队伍的标准,不断提高队伍的素质。完成时限:1-12月 责任领导:陈绪梁、徐钦  责任单位:办公室、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人事教育科)

(七)积极探索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改革。积极探索以发展生产、供销和信用合作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体系改革,通过建立为农服务的实体化运作机制,整合优化县域为农服务资源,拓展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合作联合,走出一条供销社为农服务职能提升,与基层为农服务职能整合优化并进的合作经济发展升级路径,为新时期供销社深化改革和农民合作经济体制发展,提供有益的探索和借鉴。完成时限:1-12月 责任领导:陈绪梁、徐钦  责任单位:办公室、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人事教育科)

三、进一步推进农村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八)积极争取2018年项目资金。结合市委、市政府“三抓一优”中心工作,积极开展2018年中央财政惠农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和实施,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建设现代仓储物流设施,新建、改建城乡社区零售终端,加快实现县乡村流通服务网络全覆盖。市县两级供销社分别重点加强社区菜场、生鲜超市和产地市场和集配中心等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联结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农产品市场网络。同时,加强预冷储存、冷链运输、加工配送等设施建设,提高鲜活农产品流通水平。抓好农超对接,加大流通网络建设软、硬件投入,探索“双向流通、一网多用”具体途径,加强与中百集团等大型连锁企业的合作,把连锁企业的经营优势和供销系统的网点优势结合起来,降低流通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效能效益。(完成时限:1-12月 责任领导:陈绪梁  责任单位:财务资产科、经济发展科、民悦电商)

(九)完善县域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建设。推广以咸宁供销香泉民悦电子商务平台为龙头、以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为依托、以基层供销经营网点为终端、以物流配送体系为支撑的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经验,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网上供销社”。深入推广“民悦网平台+县级运营中心+三农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代理服务、助农金融服务、物流配送服务)+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3+N”模式,拓展经营性服务。进一步做好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电子商务平台对接,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城乡商品双向流通。(完成时限:1-12月责任领导:陈绪梁  责任单位:民悦电商、经济发展科)

四、进一步推进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

(十)开展2018年度国家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带动更多农户开展农业产业化合作经营,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开展系列化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对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出台的主体登记、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信贷支持等一系列政策落到实处。依托供销社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一批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示范园区,创建一批区域性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通过参股控股、联合合作、连锁经营和引入社会投资等方式,市、县供销社积极参与质量检测、电子结算、信息服务、冷链物流等功能设施建设,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参与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建设,争取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交由供销合社建设、运营和管护。抓好产销对接。加强与主销地供销合作社的合作交流,不断挖掘农副产品主产区与主销区的潜力,发挥两地供销社的优势,搞好农副产品的产销对接。(完成时限:2-12月 责任领导:周晓玲  责任单位:合作指导科)

(十一)加大力度培育县级供销社社龙头企业。加快建立市场化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用人制度,着力推进民主办社、开放办社,逐步把县级社办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涉农企业、社会自然人等广泛参与,实行民主管理的经济联合组织,不断增强县级社发展实力和服务能力。(完成时限:2-12月责任领导:周晓玲  责任单位:合作指导科)

(十二)坚持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提档升级。科学合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三农服务中心等参与基层社提档升级,打造综合性服务城乡平台,形成基层组织规模优势。加快建设一批集市场经营主体、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为一体,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基层社标杆社。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按照合作制原则完善治理结构、运行机制,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农村能人等入社参选。(完成时限:2-12月 责任领导:周晓玲  责任单位:合作指导科)

(十三)继续创办一批符合“新四有”(即有“经营性服务、公益性服务、便民金融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标准的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参与农村各类服务资源统筹整合,重点拓展电子商务、助农金融服务,大力推进信息化改造;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活动,通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参与农村网格化管理、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农民办事不出村”的村级便民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3-11月责任领导:陈绪梁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科)

五、供销社为农服务产业体系建设。

(十四)做强做大供销社社有企业。加快完善社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构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完善分配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制度,增强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的能力。加强省市、市县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社有企业相互参股和跨区域跨层级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建立共同出资的投资平台,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培育一批骨干龙头企业。让赵李桥砖茶厂、民悦电商、锦合茶叶、汇隆投资开发、民悦众创贸易、祥泰烟花等社有企业更大更强。(完成时限:1-12月 责任领导:陈绪梁、周晓玲、涂国文、徐  钦、董发金  责任单位:赵李桥砖茶厂、民悦电商、汇隆投资开发、祥隆资产)

六、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平台建设

(十五)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以解决农民“融资难、融资贵”现实问题为出发点,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加强与商业金融机构联合合作,发展涉农普惠金融服务,形成供销合作社实体经济与金融服务有机结合新机制。深入开展普惠金融服务发展区域化、规模化村级综合服务网点成为助农结算服务点,并加强金融业务培训。深入开展“农村金融服务”等金融业务。进一步开展面向各类涉农经营主体的小贷、担保、融资租赁、股权基金等金融业务。(完成时限:1-12月责任领导:周晓玲  责任单位:财务资产科)

(十六)积极参与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紧紧围绕全市扶贫工作部署,发挥供销合作社的职能优势,积极参与产业扶贫。积极培育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组织,提高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组织程度,指导贫困村因地制宜创办种植、养殖、加工等类别专业合作社,发展有特色、有效益、成规模的支柱产业。组织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贫困户电子商务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训,提高脱贫致富能力。积极参与农村信息终端服务平台建设,为贫困村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通过信息化改造,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把村级综合服务社建成村级信息终端、农村电子商务终端。依托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和电商、物流平台,扩大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积极参与金融扶贫工作,充分运用“农村金融服务”和供销系统的投融资平台,增加对贫困地区资金投放,为贫困村产业发展、人才创业等提供投融资服务。开展贫困村产销对接、农超对接活动,支持贫困村发展农产品新型流通业态,增强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发展水平。完成时限:1-12月 责任领导:徐钦  责任单位:监事会办公室)

七、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和督察落实工作机制

(十七)健全改革组织领导。继续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进一步理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供销合作社系统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推进机制。组织综合改革培训班,将综合改革系统化、专业化。(完成时限:1-12月 责任领导:陈绪梁、周晓玲  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综改办)

(十八)改进改革工作作风。各县市区供销社要切实增强改革自觉性主动性,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不断破解体制机制难题,力求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吸纳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推进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汇聚起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完成时限:1-12月责任领导:涂国文  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党办

(十九)加大改革督察力度。修改完善综合改革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夯实年度综合改革考核体系。要把督促检查作为落实改革举措的重要手段,确保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建立完善督导机制,加大综合改革督察力度,对重点改革任务实行台账管理,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加强督查问责和及时整改,确保改革落实到每季度组织开展全市综合改革督察调研,定期研究制定全市系统下一阶段综合改革工作重点。完成时限:3月、6月、9月、12  责任领导:陈绪梁、徐钦  责任单位:综改办、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