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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发展基金服务三农 助力发展生产
来源:市供销社经发科
时间:2020-05-21
为积极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发挥供销社为农服务积极作用,3月,我社与省农担加大合作,通过调整担保额度及期限、控制融资成本、合理降低准入标准、制定反担保措施等方式,为咸宁市适度规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减免了客户保证金,同时降低1%的年担保费,简化了担保及贷款流程,大力支持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抗击疫情、保障民生。
4月,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展供销系统服务“三农”的职能作用,我社与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省农担签订了合作发展基金三方合作协议,为区域内退役军人创办领办的农产品深加工小微企业、商贸物流企业、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村级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等解决融资难、担保抵押物不足等难题。目前,已对全市系统下发了摸底通知,以便进一步了解区域内涉农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情况。
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共申请92户,贷款需求11248万元。出具推荐函共67户,共推荐6520万。已贷款33户,落地贷款金额2905万元。3月至今已为9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供优惠贷款服务,贷款金额1060万元,减免担保服务等费用共计1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