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清理规范用标 擦亮供销金字招牌 ——咸宁供销系统扎实推进标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为落实全国总社、省供销社关于规范“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管理工作要求,整治冒用、乱用、超范围使用标识等乱象,守护供销品牌公信力,近期咸宁市供销社统筹市县两级力量,全面开展标识规范使用清理专项行动,通过统筹部署、全域排查、靶向整改、常态管控全流程工作,全面规范全市供销标识使用秩序。
一、高位统筹部署,压实三级工作责任
专项工作启动后,市供销社第一时间向市供销集团、各县市区供销社传达工作任务,层层压实主体责任。5月15日召开全市供销系统专题部署会,明确清理范围、整治重点和整改标准,要求全系统提高思想认识,将标识规范管理作为品牌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搭建市级统筹、县级主抓、基层网点落实的三级工作体系,推动整治工作直达基层一线,防止工作推进层层衰减。
二、全域拉网排查,摸清标识使用底数
本次排查实现全市供销领域全覆盖,覆盖市县联合社机关、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服务网点,同步核查线下门店、办公场地、产品包装、新媒体、电商平台等所有标识使用载体,并建立合规使用正向备案台账、违规问题负面清理台账,实行一户一档分类管理。经实地走访摸排,全市共有298家经营主体登记使用供销标识,并按权属关系分类建档:市县两级联合社7家,全资、控股社企及基层社69家,参股社有企业6家,参股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12家,村级综合服务网点103家,无股权关联合作主体101家。通过分层分类梳理权属关系,精准锁定无管控、无授权违规用标风险点位,为精准整改提供翔实数据支撑。
三、分类精准施策,闭环处置违规问题
围绕冒用标识、解约后持续用标、授权后不规范用标三大整治重点,全市系统分类施策、逐项整改,形成完整工作闭环。一是标准化备案管理,夯实合规基础。对照供销标识管理办法与视觉识别规范,对全部用标主体备案资料开展全面复核,补齐基层网点缺失档案,统一备案流程,严格执行“授权有据、使用合规、备案留痕”管理要求,清晰界定各主体标识使用权限。二是从严把控授权准入,从源头杜绝滥用。梳理全市标识授权主体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登记授权范围、使用期限、合规标准。严格以股权、实际管控关系作为授权判定标准,对无股权、无实质管控的市场主体不予授权,杜绝随意授权、超范围授权等问题。三是细化线上线下场景管控。针对无股权关联主体违规用标问题集中整治,符合使用条件的统一签订标识授权协议,明确使用规范、权责边界与违规追责机制。常态化下沉基层巡查,重点整治标识变形、变色、拆分、超期使用等不规范行为。四是实行台账销号闭环整改。单独建立违规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标准,按照“排查、交办、整改、复核、销号”流程推进。对冒用标识主体责令立即拆除,合作终止仍违规用标的限期清理,使用不规范的网点现场指导整改,逐户验收清零。
四、健全日常管控,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以本次专项清理为契机,将标识规范管理纳入常态化监管。构建常态化核查机制,把标识规范使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聚焦村级网点、涉农合作社、线上宣传等重点场景持续巡查,动态更新问题、整改、销号三本台账,发现违规、逾期用标及时督促整改、收回授权,实现全程动态监管。同时,常态化开展标识规范使用宣传,引导全体从业人员规范用标、爱护供销品牌,持续维护供销标识的严肃性与品牌影响力。
下一步,市供销社将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全省供销社系统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清理规范专项行动》新要求,在全市系统开展第二轮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清理规范专项行动,特别是对正在使用标识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为农服务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进行股权核查,没有股权关系的停止使用并限期拆除相关标识。并按照全国总社对基层社的指标解释,规范基层社挂牌和标识使用行为。
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2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