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市供销社根据《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市普法工作办(咸普法办〔2019〕3号)关于印发《咸宁市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的部署安排,深入推进法治供销建设,切实增强机关领导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结合市供销社工作实际,将2019年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严格执行市供销社向市政府和省供销社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并及时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对近年来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超越制定权限、规定明显不当或者显示公平、明显不适应当前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冲突的进行了修订或废止,对规范性文件适用期届满或根据上一级法律法规需废止的,按照上级要求予以废止。三是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服务“三农”工作职责。
(二)健全完善党组依法决策制度。市供销社作为市政府管辖下的经济组织,依法履行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市供销社制定了党组重大事项决策办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问题征求意见和情况通报制度、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具体办法等12项制度,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近几年来市供销社聘请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汪敏志律师为市供销社法律顾问,与其签订了聘任合同,授予了聘书,建立《市供销社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探索法律顾问履职尽责新方式,推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合同审查、重大纠纷化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市供销社法律顾问为供销合作发展基金试点工作和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社有企业经营和机关相关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护了全体社员合法权益。全年为市社及社有企业提供法律帮助10余次,推进了市社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市供销社制定了市供销社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确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以“七五”普法为契机,邀请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为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了《合同法》普法讲座,并针对市直系统企业特点,邀请专家为机关干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组织了机关干部积极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了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五法”普法知识宣传、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学习《宪法》《监察法》知识竞赛并荣获二等奖,激发了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监察法》的持续动力;积极发动机关干部在法宣在线进行无纸化学习,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全员超额完成学法学时,并参加了普法考试,单位平均分达90分以上;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机关宣传走廊、网站、QQ群、微信群等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关注“法治平安咸宁”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法治平安咸宁建设相关动态,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市社班子成员集中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年度学法考试等学习活动,不断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无纸化学习考试工作,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六)推进法律进基层活动。围绕供销社重点工作,推进法律进社区、驻点扶贫村、社有企业等基层组织,运用好法律服务好“三农”,增强老百姓法律意识。制定了《市供销社乡村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切实加强乡村普法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6月份,市供销社组织社有企业、有资产权属的酒店和经营门店负责人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学习培训;11月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讲座。
(七)创新系统矛盾化解机制。市供销社将信访工作纳入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和社会综合治理机制,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仲裁、司法等法定渠道解决系统纠纷,防止矛盾被利用、扩大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了市供销社社会矛盾化解长效机制,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研判、依法处置,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完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协调各方力量,综合施策,维护供销社系统的和谐稳定。今年,有效缓解了市社多年来闹访、缠访现象,市社二级企业涉及棚改拆迁户整体情况稳定,未出现群访现象;通过部门联动,解决了重点信访户周金华屡次赴京、赴省越级信访问题。创新系统矛盾化解机制维护了系统稳定,促进了市社综合改革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一)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够强。有的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理念淡薄,对依法行政“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甚至“只重纸上制度建设、不重行动落实”。
(二)工作推进不够平衡。部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离知法、懂法、用法、尊法、守法还有一定差距。
(三)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联系不紧。大部分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主要是按照上级部门和市普法办的要求执行,普法工作与供销社参与农村合作金融、社有企业经营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等方面法律知识联系不够,普法没有较好的促进供销社业务工作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要明确依法行政的关键是依法治官而非治民,是依法治权而非治事。要牢记宗旨观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二)积极构建学法用法机制。加快建立长期、系统、有效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理念。要建立机关干部职工经常性学法制度,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考核机制,逐步增加干部职工法律培训经费的投入,为机关工作人员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提供物质保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对依法行政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围绕供销社中心工作,增强普法教育。
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