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咸宁市供销社普法责任清单
2020年度咸宁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 | ||||||||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 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重点 普法内容 | 共性内容 | 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 ||||||
个性内容 | 《供销合作社条例》及配套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安全生产法》,农村合作金融法律、法规。 | |||||||
普法对象 | (一)机关和社有企业全体干部职工; | |||||||
行动计划 | 1.制定《市供销社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市供销社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和《2020年度市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机关集中学习方案》;(2020年4月) 2.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2020年4月-6月) 3.开展国家安全日普法宣传活动;(2020年4月) 4.邀请普法讲师团为干部职工和社有企业负责人进行普法宣讲;(2020年7月) 5.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2020年8-9月) 6.深入社有企业、系统农民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等基层网点宣传《供销合作社条例》及配套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安全生产法》,发放宣传资料;(2020年4月-11月) 7.推动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等,以及利用每周四上午机关学习时间强化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上述法律法规内容;(全年) 8.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2020年12月) 9.组织全体干部职工2020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2020年7月-12月) | |||||||
普法目标 | 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社有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零事故和合法经营;引导系统合作社依法依规开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效应促进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增强社有企业和基层网点熟练运用《供销合作社条例》及配套制度的能力,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 |||||||
责任领导、部门及 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周晓玲 | |||||||
责任部门:合作指导科 | ||||||||
联系电话:8069621 | ||||||||
普法联络员:李建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