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香泉民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为有效激发咸宁香泉民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市供销社全资社有企业)经营活力,提升销售额,保障社有企业盈利,咸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该公司经营权对外公开承包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包方参与公开投标。
一、招标单位
咸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二、标的公司概况
咸宁香泉民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咸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线下实体门店与线上电商平台运营业务。线下实体店位于咸宁大道25号(咸宁市供销社办公楼1楼大厅),线上商城已开通淘宝、抖音、拼多多、微信商城等多家店铺,具备成熟经营模式与客户资源。
三、承包范围
(一)实体店:咸宁大道25号线下实体门店经营、办公区域、经营办公设施、库存商品(以交接盘点清单为准);
(二)线上店铺:淘宝、抖音、拼多多、微信商城等已注册运营店铺账号、运营权限、线上库存及客户资源;
(三)经营权限:在承包期内自主开展商品采购、定价、促销、客户服务、人员管理等经营活动;
(四)排除范围:标的公司历史债务、公司固定资产产权及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承包范围,承包方仅享有经营使用权。
四、承包经营核心条件
(一)承包期限:3年,自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计算。
(二)承包费用:每年承包费人民币不低于20000元,按年度支付;第一合同年度承包费在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当日支付,第二、第三合同年度承包费均在前一合同年度期满前30日支付。
(三)费用结算:承包交接时售卖商品按进货价,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与标的公司结清;承包方自负盈亏,承包期内利润归承包方所有。
(四)其他费用:门店电费按1.0元/度由招标方代收,水费、物业费包含在内。
(五)保证金:签订承包协议当日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为总承包费的30%。承包期满无违约,无公司债务,不拖欠劳动者工资,并依法为他们分别缴纳了社保,且支付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不拖欠税、费后,三个月内不计息一次性返还。
(六)中标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不得以标的公司的名义向任何金融机构贷款,或向任何单位、个人进行民间借贷;更不得以标的公司名义为任何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质押等。
五、历史债权债务与资产处理
(一)承包前标的公司全部历史债权债务由招标方享有或承担,与承包方无关。
(二)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并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合同年度承包费的3日内,双方共同完成固定资产、线上、线下资产全面盘点交接。
(三)承包方负责资产日常维护,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损坏丢失需按清单价值赔偿。
(四)中标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新增资产,合同期满或解除时,不动产无偿归发包方所有;动产由中标方在3日内自行处置。若逾期,发包方视该动产为中标方的遗弃物,发包方可自行处理,不给中标方或承包人任何赔偿或补偿。
六、用工约定
(一)标的公司现有3名员工,全部由中标方负责接收、管理及劳动关系处置。中标方可根据经营状况和岗位职责自主与该3名员工确定薪酬标准和发放方式,须依法为用工人员缴纳社保、医保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招标方不再就该3名员工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中标方如需解除或终止与该3名员工的劳动合同,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落实执行。
(二)承包期内新增员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由承包方自主招聘管理,承担全部用工成本与责任,与招标方无关。
七、投标方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二)具备电商运营、实体零售经营管理经验,拥有稳定运营团队与资金实力。
(三)认同社有资产监管要求,承诺合法合规经营,维护供销社品牌形象。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经济纠纷与不良信用记录。
八、投标流程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自2026年4月23日起发布;
(二)现场踏勘:意向方可联系招标方实地查看经营场所与资产状况;
(三)投标报名:有意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资信证明等资料报名;
(四)资格审核:招标方对投标方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投标方;
(五)评审确定:招标方组织评审,综合择优确定中标方;
(六)签约期限: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3日内与发包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如因中标方逾期,视为中标方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承包经营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咸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 25号咸宁市供销社办公楼
联系人:韩羽飞联系电话:18907248655
十、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承包经营方案以最终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为准;
(二)投标方应充分调研经营风险,自主承担承包期内经营盈亏;
(三)招标方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咸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2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