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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香泉民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来源:咸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6-08-17

为有效激发咸宁香泉民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供销社全资社有企业)经营活力,规范承包经营管理,保障社有资产安全与保值增值,咸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该公司整体承包经营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包方参与投标。

一、招标单位

咸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二、标的公司概况

咸宁香泉民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咸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线下实体门店与线上电商平台运营业务,实体店位于咸宁大道25号(咸宁市供销社办公楼1楼大厅),已开通淘宝、抖音、拼多多、微信有赞商城等线上店铺,具备成熟经营基础与客户资源。

三、承包范围

(一)实体店:咸宁大道25号线下实体门店全部经营办公区域、经营设施、库存商品(以交接盘点清单为准);

(二)线上店铺:淘宝、抖音、拼多多、微信有赞商城等已注册运营店铺账号、运营权限、线上库存及客户资源;

(三)经营权限:承包期内自主开展商品采购、定价、促销、客户服务、人员管理等经营活动;

(四)排除范围:标的公司历史债务、社有资产产权及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承包范围,承包方仅享有经营使用权。

四、承包经营核心条件

(一)承包期限3年,自签订承包协议之日起计算;

(二)承包费用:每年承包费人民币20000,按年度支付;

(三)费用结算:承包方自负盈亏,承包期内利润归承包方所有;

(四)其他费用:门店电费按1.0元/度由招标方代收,水费、物业费包含在内;

(五)保证金:签订承包协议当日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0 ,承包期满无违约、无资产损坏全额退还(不计息)。

五、历史债务与资产处理

(一)承包前标的公司全部历史债务由招标方承担,与承包方无关;

(二)协议签订7日内双方共同完成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线上资产全面盘点交接;

(三)承包方负责资产日常维护,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需按清单价值赔偿;

(四)承包期内新增资产所有权归承包方,到期可自行处置或协商折价转让。

六、用工约定

(一)标的公司3名员工全部由承包方负责接收、管理及劳动关系处置,承担员工薪酬、社保、福利、补偿等全部用工责任与费用,发包方不再承担任何相关义务。

(二)承包期内新增员工由承包方自主招聘管理,承担全部用工成本与责任。

七、投标方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二)具备电商运营、实体零售经营管理经验,拥有稳定运营团队与资金实力;

(三)认同社有资产监管要求,承诺合法合规经营,维护供销社品牌形象;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经济纠纷与不良信用记录。

八、投标流程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自2026年0817日起发布;

(二)现场踏勘:意向方可联系招标方实地查看经营场所与资产状况;

(三)投标报名:有意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经营方案、资信证明等资料报名;

(四)资格审核:招标方对投标方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投标方;

(五)评审确定:招标方组织评审,综合择优确定中标方;

(六)签约履约: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承包经营协议,缴纳保证金与首期承包费。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咸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 25号咸宁市供销社办公楼

联系人:韩羽飞联系电话:18907248655

十、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承包经营方案以最终签订的《承包经营协议》为准;

(二)投标方应充分调研经营风险,自主承担承包期内经营盈亏;

(三)招标方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咸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 08月17